按照上级部署,从7月1日开始到12月底,我市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公开大接访活动,零距离倾听民生,面对面解决群众困难。 据了解,领导干部公开大接访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5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青岛市委关于开展大接访活动的有关指示精神,制定市级有关领导公开大接访的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安排工作任务,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载体向全社会公示、发布我市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的有关情况。各镇(街道、园区)市直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公开接访和每日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工作制度,并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公示。 集中实施阶段(7月6日—11月底)。按照工作意见要求,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在公开接待场所面对面接待信访群众,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依法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同时,积极开展好领导干部带案下访、要案约访等各项工作,不断拓宽民意诉求渠道,深入到基层一线和矛盾突出的地方调查研究,就地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 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月底)。检查验收各镇(街道、园区)和市直各部门活动情况,总结我市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开展的工作情况,宣传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公开大接访的长效工作机制。 此外,每月15日为市委书记公开接访日,每月30日为市长公开接访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在市信访局公开接待群众来访,法院、公安、农业、劳动等部门主要领导陪同接访。各镇(街道、园区)、市直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在本单位公开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 其他工作日期间,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在市信访局公开接访;法院、公安、农业、劳动等部门分管领导轮流陪同接访;各镇(街道、园区)、市直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本单位公开接待场所轮流接待群众来访。 (纪哲)